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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条款
服务条款
2007-12-18 00:00:00.0
 
1.特别提示
  第一条:中山市教师进修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及中山教师博客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同意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其不时发布的操作规则提供基于互联网的相关服务(以下称"网络服务"),为获得网络服务,服务使用人(以下称"用户")应当同意本协议的全部条款。只要登录或注册成功即表示用户完全接受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条款。
  第二条:系统为全市所有中小学在职教师和在册学生自动开通博客服务,要求用真实姓名使用。教师和学生无需注册,教师使用继教帐号和相应密码即可登陆,学生使用中文全名为帐号,学籍号为密码即可登录。对于学生家长需要注册,注册成功后,系统将给每个家长分配一个用户帐号及相应的密码,该用户帐号和密码由用户负责保管。
  第三条:所有用户应当对以其用户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
2.关于网站服务内容
  第四条:本系统提供网络服务的具体内容由系统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例如个人博客、个人视频、电子相册、电子杂志、电子邮件、移动短信等。系统保留随时变更、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网络服务的权利。
  第五条:本系统的内容主要来自用户所发表的文章、图片、照片和视频。本系统用户以任何形式上传、发布于本系统的信息内容,为用户个人行为,如果第三方对该内容提出包括版权在内的异议,本系统应确实的权利人请求,将该内容删除。
  第六条:本系统中的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作者有版权声明或该内容从其他网站转载而附带有原所有站的版权声明者,其版权归属以附带声明为准。
  第七条:用户上传本系统的并声明为原创的信息内容视为许可本站以合理的方式使用。本系统对该信息内容的使用将应作者要求支付相应的报酬。
  第八条:用户在本系统上传和发表的信息内容仅代表用户或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系统立场无关。用户自行承担其上传的信息内容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第九条:本系统所刊载的文章资料、图片、图表、照片、视频仅供参考使用。本系统所刊载的内容,并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商业建议。
  第十条:当本系统以链接形式推荐其他网站内容时,由于本站并不控制相关网站和资源,因此访问者需理解并同意,本系统并不对这些网站或资源的可用性负责,且不保证从这些网站获取的任何内容、产品、服务或其他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对于任何因使用或信赖从此类网站或资源上获取的内容、产品、服务或其他材料而造成(或声称造成)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本系统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一条:在本系统发布内容和发表评论时,请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任何转载或转贴都应注明真实作者和真实出处。
  第十二条:本系统有权在本系统范围内引用、发布、转载用户在本系统内发布的内容。
  第十三条:本系统对于用户发布的内容所引发的版权的异议、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四条:本系统有权认定和删除提交者所提交的任何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任何言论、文字、图片、照片和视频。
  第十五条:本系统在提供网络服务时,若对部分网络服务(例如电子杂志、移动短信等)的用户收取一定的费用。在此情况下,系统会在相关页面上做明确的提示。如用户拒绝支付该等费用,则不能使用相关的网络服务。
  第十六条:用户理解本系统仅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除此之外与相关网络服务有关的设备(如电脑、调制解调器及其他与接入互联网有关的装置)及所需的费用(如为接入互联网而支付的电话费及上网费)均应由用户自行负担。
3.关于使用规则
  第十七条:系统为全市所有中小学在职教师和在册学生自动开通博客服务,要求用真实姓名使用。教师和学生无需注册,教师只需使用继教帐号和相应密码即可登陆,学生使用中文全名为帐号,学籍号为密码即可登录。并请在登录后第一时间修改自己的帐号、密码及其它信息。
  第十八条:学生家长及其它人员需要注册,注册成功后,系统将给每个注册用户分配一个用户帐号及相应的密码,该用户帐号和密码由用户负责保管。
  第十九条:所有用户应当对以其用户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责。
  第二十条:用户在使用本系统网络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法规;
    (2)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本系统的网络服务;
    (3)遵守所有与本系统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4)不得利用本系统网络服务系统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
    (5)不得利用本系统网络服务系统传输任何骚扰的、侮辱的、恐吓的、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或违背公序良俗的信息资料;
    (6)不得利用本系统网络服务系统进行任何不利于本系统的行为;
    (7)如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帐号或帐号出现安全漏洞的情况,应立即通告本系统。
  第二十一条:如用户在使用网络服务时违反任何上述规定,本系统或及其授权的人有权要求用户改正或直接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更改或删除用户张贴的内容等、暂停或终止用户使用网络服务的权利)以降低用户不当行为可能造成对本系统或第三方的损害和不利影响。
4.关于内容所有权
  第二十二条:本系统对其独立采编的或从第三方获得合法许可的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软件、声音、图片、录像、图表等,拥有所有权和合法使用权。所有这些内容受版权、商标和其它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
  第二十三条:用户只有在获得本系统或其他相关权利人的授权之后才能使用这些内容,而不能擅自复制、传播、修改这些内容、或未经本系统及其他有权许可方书面许可创造与上述内容有关的派生内容或产品。
5.关于隐私保护
  第二十四条 保护用户隐私是系统的一项基本政策,本系统保证不对外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用户资料及用户在使用网络服务时存储在本系统的非公开内容,但下列情况除外:
    (1)事先获得用户的明确授权;
    (2)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3)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4)为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5)为维护本系统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五条:本系统可能会与第三方合作向用户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在此情况下,如该第三方同意承担与本系统同等的保护用户隐私的责任,则本系统可将用户的资料等提供给该第三方。
  第二十六条:在不透露单个用户隐私资料的前提下,本系统有权对整个用户数据库进行分析并对用户数据库进行利用。
6.关于免责声明
  第二十七条:用户明确同意其使用本系统网络服务 所存在的风险将完全由其自己承担;因其使用本系统网络服务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也由其自己承担,本系统对用户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八条:本系统不担保网络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网络服务不会中断,对网络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也都不作担保。
  第二十九条:本系统不保证为向用户提供便利而设置的外部链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对于该等外部链接指向的不由本系统实际控制的任何网页上的内容,本系统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十条:本系统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而需暂停服务时,将事先公告。对于因不可抗力或本系统不能控制的原因造成的网络服务中断或其它缺陷,本系统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将尽力减少因此而给用户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第三十一条:凡以任何方式登陆本系统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系统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系统声明的约束。
7.关于服务变更、中断或终止
  第三十二条: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的需要而需暂停网络服务,本系统将尽可能事先进行通告。
  第三十三条: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本系统有权随时中断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本协议项下的网络服务而无需通知用户:
    (1)用户提供的个人资料不真实;
    (2)用户违反本协议中规定的使用规则。
  第三十四条:除前款所述情形外,本系统同时保留在不事先通知用户的情况下随时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网络服务的权利,对于所有服务的中断或终止而造成的任何损失,本系统无需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8.关于违约赔偿
  第三十五条:用户同意保障和维护本系统及其他用户的利益,如因用户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而给博客网或任何其他第三人造成损失,用户同意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
9.关于协议修改
  第三十六条:本系统将有权随时修改本协议的有关条款,一旦本协议的内容发生变动,本系统将会通过适当方式向其前向用户提示计划修改内容。
  第三十七条:如果不同意本系统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用户有权停止使用网络服务。如果用户继续使用网络服务,则视为用户接受本系统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
10.关于法律管辖
  第三十八条: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本系统之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中山市教师进修学院所有。
  第三十九条: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系统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关于通知和送达
  第四十条 在用户提供信息准确的前提下,本协议项下所有的通知均可通过重要页面公告、电子邮件或常规的信件传送等方式进行;该等通知发出之合理期限后视为已送达收件人。
12.关于其他规定
  第四十一条:本协议构成双方对本协议之约定事项及其他有关事宜的完整协议,除本协议规定的之外,未赋予本协议各方其他权利。
  第四十二条: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第四十三条:本协议中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在解释本协议时应被忽略。
13.解释权
  第四十四条:本服务协议的解释权归中山市教师进修学院所有。如果其中有任何条款与国家的有关法律相抵触,则以国家法律的明文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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